新田县涉企政策落实案例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来源:新田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阅读:219次

新田县商务局涉企政策落实案例

政策条款

纳税先进奖。对年度纳税净入库额首次过300万元、600万、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年度纳税净入库额过1000万元的企业,以后年度以每新增300万元为1个档次,每提升一档,奖励企业15万元。企业所获得的奖励,不少于30%用于对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个人奖励。

招商项目税收奖励。新引进的招商项目,从正式投产年度起,前五年给予税收奖励支持:按所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县财政实得部分,前三年100%年按50%奖励给企业。企业所缴纳的年税收低于50万元,或年税收强度低于2万元/亩(租赁厂房企业低于60元/平方米)的,当年度不享受税收奖励政策。

政策依据:《新田县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投资的若干措施》(新政发[2018]3号)。

兑现案例1: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资料申请纳税先进奖,经核实,符合政策中的纳税先进奖要求,按政策规定奖励30万元。

兑现案例2:永州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提交资料申请招商项目税收奖励,经核实,符合政策中的招商项目税收奖励要求按政策规定奖励65673元。

政策落实到位:新田县商务局

                            

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顺利就学

政策依据:《新田县2021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发【2021】49号)

案例1:2020年8月,县教育局与工业园管委会、芙蓉学校、瑞华学校共同深入到工业园摸底、调研,同用工企业核对务工人员务工情况、其子女入学情况,解决了工业园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近220人次的入学需求,需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全部安排在芙蓉学校,需要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全部安排在瑞华学校,确保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保障。

案例2:2020年下期,全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5208人,占县城学生比例的14.9%,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各类奖励达1596人次,占县城学生比例的20.5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国家资助达1506人次,占县城学生比例的31.36%。通过各项政策保障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学校健康成长。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教育局

防疫物资设备购置补贴及时兑现

政策依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0]3号)、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0]1号)

政策条款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扩大产能的企业;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转型,新增防疫物资生产线,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快速形成产能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补助案例:湖南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6月提交资料申请防疫防控物资机器设备购置补贴。经核实,该公司疫情期间转产生产防疫物资购置设备224.2万元按政策规定已返还50%设备补贴112.1万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财政局

新田县兑现林业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36号)等有关规定国家林草局林业和草原局基金管理总站《关于上报2020年林业贷款贴息使用管理情况和2021年贴息需求情况的通知》(林基贷〔2020〕17号)

(一)贴息标准。对贴息年度(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额度和审定的贴息率计算贴电企额,贴息率不超过3%。单一项目主体年度累计贴息额度控制在年度总贴息额的 10%以内,且贴息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国家储备林项目除外)。贷款主体与实施主体应保持一致。

(二)贴息方式。贷款贴息实行属地化管理,由企业注册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择优据实申报,贴息采取一年一贴。贴息年度内贷款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申报省级贴息,50万元以下林业小额贷款由市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贴息。

(三)以下情况不予贴息:

1.申报主体从银行获取的贷款用与前述内容不符的:

2.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3.同一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已获得过国家省级有关贴息补贴的;

4.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主体:

5.其他与林业生产经营无关支出。

贴息案例1:湖南闽新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提交资料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经核实,该单位2019年全年贷款2000万元,按政策规定给予贷款贴息6.5万元

贴息案例2:湖南林丰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提交资料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经核实,该单位2019年全年贷款5670万元,按政策规定给予贷款贴息7万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新田县落实知识产权领域奖补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新田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与质量提升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法〔2020〕3号)。

政策条款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予以1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一定额度给予评估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一)贷款额度在50(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补贴1万元;(二)贷款额度在100(不含100万元)—300万元的(含300万元),补贴3万元;(三)贷款额度在300(不含300万元)—500万元的(含500万元),补贴5万元;(四)贷款额度在500(不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含1000万元),补贴8万元。(五)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补贴10万元。

奖补案例1: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提交资料申请知识产权体系认证奖补。经核实,该企业于2019年9月3日获得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书编号:18119IP4540R0S),按政策获得奖补10万元。

奖补案例2:新田县恒丰粮油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提交资料申请专利质押融资奖补。经核实,该企业于2019年11月28日专利质押融资400万元,按政策获得奖补5万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田县人社局降低社保费率服务企业案例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全省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9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号文件

惠企案例1:湖南缘启工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7月的缴费人数51人,缴费基数为166413。如按原单位缴费比例20%,单位部分每月应缴33282.6元,降低费率后单位部分以16%的比例缴纳每月只需要负担26626.1元,减低了6656.5元。

惠企案例2:湖南易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21年6月的缴费人数6人,缴费基数为19578。如按原单位缴费比例20%,单位部分每月应缴3915.6元,降低费率后单位部分以16%的比例缴纳每月只需要负担3132.48元,减低了783.12元。

惠企案例3新田县德润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于20214月提交资料申请企业参保。该单位20214-8月份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基准费率为1.4%现执行费率为0.7%,2021年缴纳工伤保险费2835元,按政策规定费率减半征收减半金额为2835元。

惠企案例4新田诺金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2月提交资料申请企业参保。该单位20212-8月份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基准费率为0.9%现执行费率为0.45%,2021年缴纳工伤保险费3040.8元,按政策规定费率减半征收减半金额为3040.8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田县人社局落实稳企稳岗稳就业措施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2020]2号)

政策条款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 对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 500 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落实案例1:2020年湖南家乐竹木有限公司申请以工代训补贴16人,经核实后拨付补贴13000元;

落实案例2:2020年新田县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申报以工代训补贴43人,经核实后拨付补贴43000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田县人社局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21〕44号)

政策条款:截止2020年12月31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以前年度不欠缴失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后,可按条件享受稳岗返还;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大型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返还案例1:湖南吉洲家居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提交资料申请稳岗补贴。经核实,该单位2019年全年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裁员率为0.12%,2019年缴纳失业保险费4460.67元,按政策规定已返还60%的稳岗补贴85644元。

返还案例2:湖南家乐竹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提交资料申请稳岗补贴。经核实,该单位2019年全年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裁员率为0%,2019年缴纳失业保险费6564.89元,按政策规定已返还60%的稳岗补贴65880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田县人社局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湖南省2020年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2020〕22号)

适用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奖励标准:对企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一)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不早于初次申报时间一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不再申报本补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 5 年的,可延长享受至法定退休时间;提前退休的,以实际退休时间作为享受补贴截止时间,补贴起始时间不能追溯至初次核定享受政策之前;延迟退休的,以法定退休时间作为享受补贴截止时间,延迟退休期间不再继续享受补贴。

(二)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同一时间、同一对象只能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之中的一种,不能同时享受;对同一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单位,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累计时间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期限。

(三)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给予最长不超过 2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 2年为止。不同小微企业招用同一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累计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 1 年。同一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可在不同时间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案例1:湖南省新田县家乐竹木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资料申请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经核实,该单位2021年一季度实际申请人数21人,申请金额51967.16,按政策规定审核后实际发放补贴金额50355.78元。

补贴案例2:永州市新威运动用品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资料申请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经核实,该单位2021年一季度实际申请人数74人,申请金额166171.56元,按政策规定审核后实际发放补贴金额166311.3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田县人社局落实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三年 3 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9〕86 号

政策条款: 2019 年至 2021 年,见习基地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 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和 16-24 岁的登记 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见习期为3-12个月,补贴标准1220元/月/人。

补贴案例一、新田县康民医院是我县的一家见习基地,2020年一季度招用了2名见习生,并于2020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康民医院按月为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险,且资料齐全,按政策规定向康民医院发放2020年一季度的见习补贴7320元。

补贴案例二、新田县妇幼保健院是我县的一家见习基地,2020年一季度招用了9名见习生,并于2020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康民医院按月为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并购买意外险,且资料齐全,按政策规定向康民医院发放2020年一季度的见习补贴32940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田县人社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案例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179号)、《创业实施办法三家联合发文》 长银发〔2017〕10号

申请条件(一)符合申请贷款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的经营项目需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除广告业、中介、装修服务、房产开发、桑拿、休闲娱乐场所、按摩、美容、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40%;5、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6、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7、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除广告业、中介、装修服务、房产开发、桑拿、休闲娱乐场所、按摩、美容、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4、具备还贷能力;5、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6、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担保贷款案例1:骆桥生,于2018年创办乐山不锈钢制品营业部,主要经营不锈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销售。由于资金短缺,于2020年1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3年,经我担保中心、财政局、邮政储蓄银行三方项目评审,项目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于2020年3月2日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3年,用于资金周转,此项目为财政全额贴息。

担保贷款案例2:唐学宇,于2019年创办小宇造型理发店,由于扩大经营,于2020年3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3年,经我担保中心、财政局、邮政储蓄银行三方项目评审,项目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于2020年4月2日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3年,用于扩大经营,此项目为财政全额贴息。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田县科工局落实双创大赛奖补政策

政策依据:《新田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政策条款:本年度参加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的企业项目

1.入围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团队分别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参赛补贴;

2.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的企业项目(团队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2万元补助。

奖补案例1: 湖南省家乐竹有限公司获得2020年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级赛优胜奖;2021年3月该企业申请双创参赛奖补资金;2021年6月,县政府根据《新田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兑现了奖励金10万元。

奖补案例2. 新田县三知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获得2020年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级赛优胜奖;2021年3月该企业申请双创参赛奖补资金;2021年6月,县政府根据《新田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兑现了奖励金10万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

新田县科工局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政策依据:《新田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政策条款: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兑现奖补案例1:  湖南闽新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0月,根据省市相关政策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公示;2021年3月该企业申请高企奖补资金;2021年6月,县政府根据《新田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兑现了奖励金20万元。

兑现奖补案例2.  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复审;2020年12月,根据省市相关政策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公示;2021年3月该企业申请高企奖补资金;2021年6月,县政府根据《新田县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兑现了奖励金5万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

新田县科工局落实政策服务企业案例

政策依据一: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20〕431号

服务案例1:湖南家乐竹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推荐申报。

服务案例2:新田县拓普电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推荐申报。

政策依据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20〕430号

服务案例1:湖南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准许申报。

服务案例2:湖南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准许申报。

服务案例3湖南龙昶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准许申报。

政策依据三: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和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21〕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9〕61号)

服务案例1: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2:湖南闽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3:湖南普瑞达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了证书换发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证书换发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政策依据四《关于报送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后备企业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7号)《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湘工信消费品〔2021〕194号)

服务案例1:湖南家乐竹木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2:新田县合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3: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政策依据五:《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中小发展 〔2021〕50号

服务案例1:新田县合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2:湖南闽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政策依据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

服务案例1:湖南省和祥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市工信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2:湖南省普瑞达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市工信局推荐上报。

政策依据六《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的通知》(“白名单”企业) 湘工信中小服务〔2021〕73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规定及《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制度》(湘经信中小服务〔2018〕79号)

服务案例1:湖南家乐竹木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2:新田县合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3:新田县永顺木器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经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政策依据七《关于征集2021年“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试点企业的通知》、《“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湘工信中小服务[2021]44号

服务案例1:湖南家乐竹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服务案例2:新田县恒丰粮油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核实,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县科工局推荐上报。

新田县自来水公司执行疫情期间“欠费不停供”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3号):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清。

服务案例1:新田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欠缴水费,该公司符合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供”惠企政策条件,欠费期间未间断供水,2020年11月水费结算时免收违约金20000元。

服务案例2:顺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公司自2020 年 1 月欠缴水费,该公司符合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供”惠企政策条件,欠费期间未间断供水,2020年3月水费结算时免收违约金1600元。

政策执行单位:新田县自来水公司营业部,联系人:张文锋189469775

新田县交通局为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办理异地年审案例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

服务对象:湖南省内普通货物运输营运车辆

服务案例1:零陵区普货车辆湘M08848,办理异地年审,新田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零陵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结后由新田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服务案例2:邵阳市双清区普货车辆湘EB8398,办理异地年审,新田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邵阳市双清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结后由新田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盖年审公章。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交通局

新田县交通局落实农客车辆油补政策

政策依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湘财建〔2016〕9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车运营补助管理的意见》(湘交运输〔2017〕163号)以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08号)

补助对象:县内农村客运班线车辆

油补案例1:新田县南国武当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底提交资料申报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经核实,该公司全年营运车辆9辆,座位数合计:171座,系统座位数合计为:259座 按照2019年两次下发的油补资金核定为:每系统座数/454、每系统座数/515,共领取油补资金:250971元。

油补案例2:新田县乾盛客运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底提交资料申报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经核实,该公司全年营运车辆8辆,座位数合计:152座,系统座位数合计为:225座 按照2019年两次下发的油补资金核定为:每系统座数/454、每系统座数/515,共领取油补资金:218025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交通局

新田县财政局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发[2020]3号)、《关于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市监注[2020]6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0]3号)、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0]1号)

支持措施:承租我县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3月份2个月的租金;承租我县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困难的,免收2020年2-4月份的租金。

减免案例:对承租我县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户2020年共减免租金357.67万元。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财政局

国网新田县供电公司开展精简办电业务取消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

政策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

政策条款: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惠民案例1:黄磊于2021年7月8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移表,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免费为用户完成移表并接电。

惠民案例2:伍耀飞于2021年3月8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低压移表业务,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12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免费为用户完成移表并接电。

政策落实单位国网新田县供电公司

国网新田县供电公司开展“三零”惠企服务

政策依据国网永州供电公司《关于明确低压业扩报装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服务对象:1.申请容量在8千瓦及以下的零散单相居民用电;2.城区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用电类别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包括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不含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的非企业客户;执行其他电价、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3.低压充电桩项目用电。

惠企案例1新田县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香园项目部于2021年4月14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低压非居民新装,申请容量为100千伏安。根据政策城区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行“三零”全免,我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当天免费为用户完成装表接电。

惠企案例2曾华(盛世龙岸火锅店)于2021年6月17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低压非居民增容,申请增容至155千伏安。根据政策城区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行“三零”全免,我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免费为用户完成装表接电。

惠企案例3新田县博信汽车维修店于2020年3月22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低压非居民新装,申请容量为40千伏安。根据政策城区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行“三零”全免,我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免费为用户完成装表接电。

惠企案例4三水食用油加工厂于2020年5月18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低压非居民新装,申请容量为30千伏安。根据政策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行“三零”全免,我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免费为用户完成装表接电。

惠企案例5新田县凯利仕电子经营部于2020年12月14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低压非居民新装,申请容量为46千伏安。根据政策城区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行“三零”全免,我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免费为用户完成装表接电。

  政策落实单位国网新田县供电公司

新田产业开发区为企业员工子女解决就学难题

政策依据: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县支持园区企业用工服务意见二十一条》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3号文件。

政策条款凡在县工业集中区规模工业企业及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提供半年工资银行流水或社保缴费凭证),确保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县城内就学。园区规模以上及新引进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或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子女视学位建设情况可优先选择一所县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云梯学校除外)就学。

执行案例:为园区湖南闽新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新田县永顺木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家乐竹木有限公司、湖南尚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德力重工有限公司、湖南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永州市科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永州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安排员工子女200多人进入县城学校读书,为企业稳工提供了强大支撑。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工业集中区

新田产业开发区推行公租房政策

  政策依据: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工业集中区玉麟路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19号文件。

政策条款租赁工业园公租房的用户应当符合工业园玉麟路公租房租住条件,即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保险的员工。2、夫妻双方均在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就业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保险的。3、园区规模工业企业中层以上干部。4、在园区内的在建项目,根据投资情况及项目建设需要,可以申请一定数量的公租房。5、符合新田产业发展需要的其他企业人员。以上人员均在县城规划区域内无住房,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

惠企案例:为新入驻企业湖南省普力达高分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晟鑫如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田县德润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湖南省亚富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分配玉麟路公租房50多套公租房,为企业职工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政策落实单位新田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