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工业园区廉租房、公租房协调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来源:新园委发[2014]5号      阅读:608次

根据《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田县工业园区金羊路廉租房、公租房分配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8号)和新田县房产局、新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关于工业园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为加强对园区廉租房、公租房协调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工业园区廉租房、公租房协调管理领导小组。

  长:廖 

副组长:黄礼见

  员:刘  军、刘小平、吴  涛、李曦明、蒋田华、张小艳、张孝珠、廖利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与县房产局衔接廉租房、公租房的交接工作。

2、负责办公室装修工程的扫尾工作及搬迁工作。

3、负责廉租房、公租房小区垃圾箱的采购或制作。

4、负责廉租房、公租房租赁合同条款的完善、印刷及第一批廉租房、公租房摇号后合同的签订、租金、押金等相关费用的收取和廉租房、公租房的安置工作。

5、负责制定廉租房、公租房分配及管理方案。

6、负责协调其他的相关工作。

 

 

新田县工业园管委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